目前一刀切的現行淘汰落后產能政策存在著一定的不足。自2005年******出臺《鋼鐵產業發展政策》以來,裝備能力一直為界定行業落后生產能力的主要標準。按最新的厚壁方管產業政策,落后粗鋼產能主要是指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爐,以及30噸以下的轉爐、電爐。
而厚壁方管行業一直以來都存在著“規模為王”、“大而不倒”的僵化模式,對于規模小的企業,或是被市場淘汰,或是被政策調控擠出,比拼規模成了行業競爭的手段之一,為了擴產,鋼企往往是一邊拆掉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爐,另一邊卻建起更大的高爐,最終形成了產能難以遏制的局面。